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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tǒng)宏觀調控方式在面對新問題、新矛盾的時候,可能會出現(xiàn)“調不動、調不轉、調不靈”的情況。

新一屆政府首份政府工作報告出爐,看似波瀾不驚,但報告中一些措辭的改變和新提法,卻有著不同的深意,這也預示著新一屆政府正在不斷突破思維定式,突破政策剛性,以創(chuàng)新宏觀調控和改革不斷化解風險的新思路。

“治大國如烹小鮮”,這對于正處于增長速度換擋期、結構調整陣痛期和前期政策消化期“三期疊加”的中國經濟尤為如此,在這樣一個特殊時期,宏觀政策主要基調是托底和保穩(wěn),以避免各類風險疊加所導致的經濟快速“下臺階”。

當前中國經濟面臨的內外局勢錯綜復雜遠超想象,正處于“往上走還是往下走的重要關口”,經濟增長正經歷不同平臺之間的轉換。而地方融資平臺償債缺口、過剩產能、房地產泡沫、影子銀行等幾大風險相互聯(lián)系,互為傳導,只要某一環(huán)出現(xiàn)“風吹草動”,就很可能觸發(fā)系統(tǒng)性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下,傳統(tǒng)宏觀調控方式在面對新問題、新矛盾的時候,可能會出現(xiàn)“調不動、調不轉、調不靈”的情況。

中國經濟面臨大大小小的風險確實不少,可以把風險分為三類:一類是不改革的風險,一類是必須承擔的風險,還有一類就是改革不當?shù)娘L險。特別是對于第三類而言,更需要不斷地對改革進行反思和調試,對既有改革的路徑、手段和目標進行重新地審視,如何才能降低改革的負向沖擊。

中國經濟既需要擺脫舊引擎,更需要擺脫舊的宏觀調控的思維定式,特別是對待地方債、影子銀行、產能過剩以及流動性風險等難題更要辨證施治,分類處置,差別化調控,避免“一刀切”和“大一統(tǒng)”的政策傾向,要在擠泡沫、去杠桿與維護金融穩(wěn)定之間取得政策平衡,化解風險需要改革新舉措。

比如,當前在解決地方債務問題時,我們的思路是過度盯住負債端,但如果我們以一個新的角度去思考,也許地方債務難題并不難解決,其主要解決的邏輯就是將債務與資產進行置換。第一種思路是可以考慮將部分城投債轉為市政收益?zhèn)?,將公用事業(yè)類的城投債定位為市政收益?zhèn)⒃诘胤秸A算中設立特別賬戶,進而從根本上降低政府融資對社會融資,特別是實體部門融資需求的擠出。第二種思路是可以建立基礎設施產權交易市場,完善地方政府投資項目的退出機制,通過資產證券化等金融運作手段為新項目籌集資金。第三種思路是以股權融資替代債務融資。比如降低政府部門的杠桿率,可以將政府的經營性資產通過市場轉讓,轉讓收入用于償還到期債務,將債權轉換為資本收益。

再比如,中國影子銀行問題的確隱患重重,但也不能“簡單粗暴”、“一壓了之”。一定程度而言,中國式影子銀行體系承擔了提供直接融資、服務實體經濟融資需求的功能,是對傳統(tǒng)銀行信用擴張渠道的變相替代或補充,這明顯不同于歐美等國通過金融衍生產品無限放大杠桿的影子銀行體系。監(jiān)管當局應該基于“有益于完善融資體系、服務于實體經濟”的原則,有區(qū)別地采取以鼓勵和引導為主、適度監(jiān)管和規(guī)制式監(jiān)管三種不同模式,實施分類化和差異化管理。

□張茉楠(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

房地產稅與房產稅有很大的區(qū)別。房地產稅的征收對象包括了房屋和土地兩塊內容,要求民眾為一塊并不具有所有權的土地納稅,這在稅理上是很難說通的。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闞珂在全國兩會的會場上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房地產稅已由全國人大相關工作部門和國務院相關機構共同起草,條件成熟時依法提起審議。全國人大正在研究和起草文件的這一稅種名為房地產稅,這與最近幾年在房地產調控中持續(xù)提起的房產稅有很大的區(qū)別。

1951年8月,當時的政務院公布了《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并在城市征收這一稅種。1973年,為簡化稅種,將已經繳納工商稅的企業(yè)所繳納的城市房地產稅并入工商稅,只對有私人房產的城市居民、外國僑民繼續(xù)征收這一稅種。1986年,國務院發(fā)布房產稅暫行條例,原來的房地產稅改為房產稅,這一字之改是為了適應1982年公布的憲法中城市土地屬于國有的規(guī)定,既然城市居民不再擁有私人產權意義上的土地,向其征收房地產稅就失去了法理依據。

現(xiàn)在有關方面決定將房產稅改為房產地稅,要求商品房業(yè)主為其所屬房產連同其房產所依附的土地支付稅賦,這可以理解為是一種“返璞歸真”。但是,相比于原先的房產稅,房地產稅的推行面臨著更復雜的困境。

顧名思義,房地產稅的征收對象包括了房屋和土地兩塊內容,但是,現(xiàn)在商品房的土地并不是無償劃撥,而是通過招拍掛已經實現(xiàn)了財產權轉移。當然,房屋作為一種大宗商品,即使房主擁有了對土地的完全產權,由于土地具有稀缺資源的稟性,因此國家仍然有理由要求房主納稅。然而,我國房地產市場上的土地雖然是通過市場化的拍賣進入市場的,但國家出讓的只是70年的使用權,這意味著房主支付的地價更準確地說應該是這塊土地70年的承租費,而不是與拍賣相對應的土地買入費。顯然,要求民眾為一塊并不具有所有權的土地納稅,這在稅理上是很難說通的。

在幾年來的房地產調控中,房產稅是被作為一個可以遏制房價的工具而提上議事日程的,但實際上,國家目前在房地產市場上通過土地拍賣和房屋在建造、銷售過程中的稅收所獲得的收益,已占到房價的六成左右,在這個基礎上再征收房產稅,只會造成房價的進一步走高。

將房產稅改為房地產稅,本是讓市場回歸正途的一個重要舉措,但前提是需要改革現(xiàn)行的土地拍賣制度,否則房地產稅的立法很可能淪為空中樓閣。而推行這樣的改革并不容易,它需要啃下一系列的“硬骨頭”,包括一些地方政府在這個市場里已經固化的利益通道。

□周俊生(財經評論人)

昨天上午,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五位全國人大代表就“人大代表依法履職”回答記者提問。其中,北京電視臺記者向王亮代表提出的問題是“除了召開全國人代會,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

想必這位記者的提問代表了很多人的關注,“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之問的本質,是對代表履職情況和履職成績的關注。

根據我國憲法和法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依法通過選舉產生的人大代表,根據人民的委托履行職責,管理國家事務,是其法律義務和職責。但是,履職必須有基礎、“接地氣”,不能到了人代會上信口開河,不管是為民代言,還是建言獻策,不管是參與立法還是參與監(jiān)督,代表都需要做大量的準備工作,都需要一定的時間保障,不拿出一定的時間,履職質量就不可能有保障。面對每年上百萬件的信訪案件,面對嚴重的霧霾侵擾和環(huán)境污染,面對眾多的司法不公現(xiàn)象,對代表寄予厚望的民眾當然有權利追問“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

對于自己的時間都去哪兒了,代表也需要不斷反思和自問。代表多數(shù)是兼職的,日常工作任務繁重。但是,既然擔任了代表職務,就需要拿出一定的時間,履行代表職責和為履職做準備。這就需要代表合理處理好本職工作與履行代表職責的關系,要在做好本職工作之余,拿出一定的時間履行代表職責。

只有代表為履行職責安排了足夠的時間,才能不辜負選民的委托,才能在監(jiān)督和督促“一府兩院”改進工作上有所作為,才能在為民代言、反映訴求方面讓民眾滿意,自己的履職“成績單”才能得高分,才能坦然面對選民“代表的時間都去哪兒了”之追問。

朱恒順(全國人大內司委內務室)

我的提案為何最短2014-03-11 07:16

昨天,我和一位媒體朋友交流時,他告訴我說,發(fā)現(xiàn)我這幾年的提案有一個共性特點,就是數(shù)量挺多,字數(shù)太少。

一般來說,數(shù)量上,我每年都要提交好幾個提案,多的時候一年提交十幾個提案。字數(shù)上,一般都是三五百字,六百字都算多的了。

他開玩笑說,我是他見過的代表議案和委員提案中寫得最短的。我就想,為什么會有這樣的“特點”?

其實,撰寫提案時,我并沒有在數(shù)量上和字數(shù)上刻意追求什么,很多時候就是想到問題就去關注,文字上只要能把意見完整準確地表達出來就行。至于分析、調查、論證,我想很多問題有關政府部門都有類似的研究,甚至比你更詳細,沒必要重復調研。何況,有些建議本身就是前瞻性的,根本沒法去調查研究。

但是,寫提案的要求并沒有隨著字數(shù)減少而降低。我一直把握一個原則,即提案要“不大不小”。大到涉及路線方針政策的,我都不寫,因為這超出了我的能力范疇,小到某個城市的具體問題,我也不寫,因為這是地方兩會要解決的問題。一句話,必須接地氣,只提交切實可行的內容。

我寫提案時有個大致的范式,就是“緣由+建議”。以我今年提交的《關于改善出版事業(yè)的提案》為例,緣由就是“為繁榮學術,鼓勵創(chuàng)新,發(fā)展文化產業(yè),改革不合時宜的制度和規(guī)定”,建議就是“取消書號限制”、“逐步增加刊號”、“撤銷有關稿費指導性意見的文件”和“高稿費(版稅)個人所得稅的起征點”。標題和標點在內一共才212個字。

在十一屆期間,我有一個《關于全面完善義務制教育的提案》,談教育均衡化的,被全國政協(xié)評為優(yōu)秀提案,加起來不過600來字。

當然,就我個人來說,更關心提案是不是被采納,被采納以后的效果如何,有沒有真正解決問題,而非這個問題的解決是不是因為我的提案。

葛劍雄(全國政協(xié)常委,復旦大學教授)

用公費來滿足某些單位、個人的虛榮,表演得再逼真,也換不來什么文化自信,只能淪為笑柄。

在9日政協(xié)文藝組討論時,北京交響樂團團長譚利華指出,一大撥中國演出團隊砸錢去金色大廳“鍍金”;國內首位登“廳”的宋祖英坦言自己“開了個‘壞頭’”,并認為“后來者應該有一個審核審批的過程”。

金色大廳的“含金量”,無疑讓很多人開了眼界。更讓人訝異的是,僅在去年,就有上百個國產演出團體去“鍍金”。

按理說,趨“名”若鶩,只要靡費的不是公帑,哪怕是給頭銜“鍍上24K金”,都無可厚非。

可據了解,這些團“有中央級寫條子的,有各省市領導寫條子的……搭上錢都沒人看”,演出完了,還會彼此頒發(fā)從網上down下的“市長簽名”紀念證書。有“遞條子”的,有錄像的,還有發(fā)證書的,嘖嘖,一條龍服務。不得不佩服,他們“演技”夠硬,“自嗨”本事夠高,連王朔筆下的《頑主》,都不帶這么寫的。

砸錢租廳,當然不是為了自娛,雖然廳內沒幾個人轉身說“I want you”,可回了國,照例是“載譽歸來”。對某些團體、個人來說,能在金色大廳上獻藝,相當于被蓋上“國際認同”的鋼戳,當然格調立升、檔次陡增;而對個別機關單位而言,這是文化“走出去”,是可以裱起來的“政績獎杯”。

燒錢“走出去”,帶回來的是“光彩”?;ü业腻X“走出去”,結果只演了場“名利買賣”,所謂的“鍍金”,收獲的是虛假認同,這除了自欺,還能蒙誰?

說到底,文化“走出去”,靠的是實力,是依托于市場自發(fā)而成的口碑,而非靠行政之手“揠苗助長”。當然,這最需要的,不是制定國家標準“用一個標準審批”,而是收束行政力量、靡費公帑的沖動。

公費“鍍金”,本質就是變相的公款旅游,也是奢侈浪費。早在2010年,文化部其實就已下發(fā)《制止國內演出團體赴維也納金色大廳等國外著名演出場所“鍍金”風的緊急通知》,但這規(guī)制震懾力有限。只有對公費“鍍金”收束報批口徑,能禁則禁,才能遏制這股“鍍金”風。

用公費來滿足某些單位、個人的虛榮,用燒錢來把玩藝術,也是真人版的“小丑演出”。表演得再逼真,也換不來什么文化自信,只能是貽笑大方,淪為笑柄。

□佘宗明(媒體人)

在3月9日晚全國“兩會”新聞中心舉行的網絡訪談中,國家郵政局市場監(jiān)管司副司長劉良一爆料:由于快遞業(yè)務的便捷,眼下高校學生把積攢的臟衣服寄洗,再通過快遞寄回來,成了郵政的一種新業(yè)務。(3月9日央視)

在幾年前,就有新入學的大學生因為不會洗衣服而將臟衣服寄回家的新聞見諸報端。彼時,大部分輿論都憂心忡忡:大學生“生活都不能自理”?,F(xiàn)在的輿論反應也大同小異。

作為國家郵政局市場監(jiān)管司的官員,劉良一在談到這一現(xiàn)象時,并非批評學生無獨立能力,而是將之視為快遞便捷化的一個新例證。劉良一稱“高校的快遞業(yè)務有很大一部分來自學生把積攢一段時間的衣服寄回家去”。

大學生寄臟衣服回家,真的已經發(fā)展為一項比較普遍的新業(yè)務了嗎?“很大一部分”究竟有多大?至少從一些媒體的調查和網上的輿情反應來看,這樣的現(xiàn)象在身邊很少。這樣一種模糊的信息面前,匆匆將矛頭對準學生的獨立能力低下,未免反應過激了。

□朱昌?。ㄋ拇?媒體人)

江蘇省檢察院檢察長徐安本次全國兩會上提交了《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83、386條的議案》,建議在《刑法》典中取消貪污受賄犯罪定罪量刑具體數(shù)額的規(guī)定,將數(shù)額標準交由“兩高”以司法解釋的方式確定。(3月10日《揚子晚報》)

《刑法》的量刑標準有一個毛病需要糾正,這就是“貪污越多越合算”,這不公正,甚至會鼓勵已經腐敗的官員去撈更多的錢。

我們單位一位領導3個月前被雙規(guī),現(xiàn)在聽說查實受賄14萬元。按現(xiàn)行規(guī)定,他可能獲刑10年以上;但他如果受賄多10倍,即140萬元,最后判刑也是10年以上,多也多不了幾年。事實上,新聞報道中常見涉案數(shù)額相差幾十倍,刑期卻相近的案例。

徐安的議案提出了解決方案,首先是《刑法》第383條、第386條不再規(guī)定具體定罪量刑數(shù)額,而是明確三個定罪量刑檔次,將《刑法》第383條、第386條的定罪量刑標準修改為“數(shù)額較大”、“數(shù)額巨大”、“數(shù)額特別巨大”兼顧犯罪情節(jié)的三個檔次,以代替原有的具體數(shù)額定罪量刑模式,并將定罪量刑標準授權“兩高”通過司法解釋予以明確。這樣,原來“貪污10萬元以上判刑10年以上”就不存在,“貪污越多越合算”的問題也就解決了。

另外,我國《刑法》原來規(guī)定的最長刑期為25年,也不足以威懾貪官,因此就必須考慮實行長期刑。

□殷國安(職員)

推進司法公開堪稱去年一年中法院改革的最大亮點。從改革的難易程度來看,司法公開還只是容易得到民眾支持與認同,也相對容易推行的第一步。司法改革越深入,阻力就會越大,難度也會隨之越大。

3月10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向全國人大交上了他履新之后的首份“答卷”。報告中的慎用死刑、嚴懲貪腐、防范冤案、司法公開等最為輿論所關注。

推進司法公開堪稱去年一年中法院改革的最大亮點。周強在報告中稱,法院已建成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各級法院去年直播案件庭審4.5萬次?!耙怨_促公正”,喊了多少年,大尺度的突破,還是在去年。不過司法信息公開,眼下還只是起步,將更多民眾引入到審判的監(jiān)督場域,仍有很多工作要做。

社會的有力監(jiān)督,才能讓那些“司法能力不強、司法作風不正、司法行為不規(guī)范”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的法官一一暴露出來。有了劣幣淘汰機制,才不會重演“劣幣淘汰良幣”的人才流失現(xiàn)象。統(tǒng)一司法考試和法院公開招錄以及正在推行的法官逐級遴選,能夠把住法官隊伍的入口。將來的改革重點,還應更多關注一直未能有效疏通的法官隊伍的出口。

從改革的難易程度來看,司法公開還只是容易得到民眾支持與認同,也相對容易推行的第一步。司法改革越深入,阻力就會越大,難度也會隨之越大。比如周強在報告中所提出的“推進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嚴格涉訴信訪終結程序,積極開展網上信訪、巡回接訪、帶案下訪等工作,妥善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边@本是弱化信訪,強調法治的必然。但這要防止涉訴信訪案件回歸了司法,而重又困住了司法。

一個現(xiàn)實的問題在于,法院有何新的制度保障,足以抵御某些地方的種種不當干擾?檢察機關尚可基于“檢察一體”原則,從縱向領導體系中尋找到支持。因上下級檢察院就是領導與被領導關系,而上下級法院之間卻并沒有領導關系。要避免法院成為地方政府的工具,單靠最高司法機關的力量還不夠。

一年來的法院工作在改革上頗有些新氣象,但在“全面深化改革”時代,原有的司法沉疴并非短期就可治愈。固周強也在報告中坦承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諸如確保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體制還不夠健全;推進司法公開、弘揚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等方面與民眾的要求還有差距;一些地方存在的訴訟難、執(zhí)行難問題尚未從根本上得到有效解決;一些法官司法能力不強、司法作風不正、司法行為不規(guī)范、工作方法簡單;極少數(shù)法官徇私舞弊,貪贓枉法,嚴重損害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此外,一些法院人才流失、法官斷層問題嚴重。

上述問題無外乎還是體制之弊、獨立之困、制約之失、素質之憂、待遇之差,進而造成公開不夠,公正不足。多年來的司法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不過,在“全面深化改革”時代,民眾希望看到,更多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和改革成果,來打破這些積弊沉疴。

這些改革無一不需要國家相關部門的支持與協(xié)助。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當下形勢,必然涉及公權力之間的調整與協(xié)作,甚至還會伴隨著復雜的利益博弈。在司法公開為深化司法改革開了一個好頭之后,后續(xù)的改革推進更令人期待。

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指出,以國家新型城鎮(zhèn)化規(guī)劃為指導,做好相關規(guī)劃的統(tǒng)籌銜接。提高城鎮(zhèn)建設用地效率,優(yōu)先發(fā)展公共交通,保護歷史文化和自然景觀,避免千城一面。

總理在論述新型城鎮(zhèn)化規(guī)劃建設時的這段表述,表面上看,是在提醒建筑師。但我以為,更應當讓我們的城市管理者深刻反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建筑業(yè)駛入快車道,城市建設日新月異。特別是近10年來,大體量、超高層的新特建筑在全國各地拔地而起。許多城市都在追求“國際化大都市”形象。遺憾的是,在城市化進程中,“呆板的、毫無生氣的、火柴盒般的水泥森林”涌現(xiàn)出來,成為受人推崇的“地標”,“千城一面”的現(xiàn)象日趨嚴重。有人甚至形容“200個城市如同一母同胞”。

200座城市如同一母所生。誠然,作為城市形象的塑造者,中國建筑師應該有自己的擔當。但是,將“千城一面”的歸咎于建筑師,顯然是有失公允。很多時候,中國的城市建設并非建筑師說了算。比如,20年前決定拆除濟南火車站,今天,又提出復建濟南火車站。做這些建議和決策的,恰恰不是中國的建筑師。各地飽受詬病的建筑,多由地方政府最終拍板。

國家發(fā)改委城市和小城鎮(zhèn)改革發(fā)展中心對12個省區(qū)的最新調查顯示,12個省會城市全部提出要推進新城新區(qū)建設,共規(guī)劃建設了55個新城新區(qū)。在144個地級城市中,有133個提出要建設新城新區(qū)。

那么,建設新城區(qū)的沖動來自哪里?中西部某個城市的市長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記者采訪時說,“就拿我們重點建設的某個城市新區(qū)來說,現(xiàn)在那里的地賣50萬一畝,但是整個基礎設施上去了,價格就是1000萬一畝。我投幾百億下去,1000個億回來了?!笨梢?,新城區(qū)建設的沖動,源自地方土地財政利益的驅動。

但是,城市大拆大建,必然要毀滅一批古建和特色景觀,抹殺了城市的個性。這樣的新聞,媒體披露得還少嗎?

中國不缺有眼界的建筑大師,比如早期的貝聿銘、梁思成。比如2012年獲得普里茲克建筑獎的王澍。令人深思的是,普利茲克評委會的頒獎詞,似乎也在提醒我們的建筑師“在面臨前所未有的機遇同時,中國既要保持悠久獨特的文化傳統(tǒng),又應關注世界未來發(fā)展的可持續(xù)性發(fā)展?!?/p>

建筑行業(yè)者,都能領會這段頒獎詞的精神和價值。文化,是城市的靈魂。要“避免千城一面”,讓我們的城市更具個性,更加宜居,除了建筑師精鉆業(yè)務加把勁之外,更需要我們的決策者尊重專業(yè)建議,尊重城市居民!

房地產市場的火爆必然引起家裝市場的紅火。但是,定做一套人造板櫥柜,價格卻讓消費者眼花繚亂,在巨大的價格差背后,是生產企業(yè)低價競爭采用的低成本手段,有的甚至不惜使用不合格、劣質的材質。這一舉動帶來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產品甲醛釋放量超標,這是消費者比價格亂象更擔心的東西。(3月7日《海峽導報》)

且不論人造板冒充實木,涉嫌以假亂真;也不論用廉價膠水、劣質貼面屬于假冒偽劣行為,但說甲醛超標這么猛,監(jiān)管部門知道嗎?

顯然,監(jiān)管部門不能說“臣妾我做不到”。放任假裝不知,這是職責缺位;知之而不為,更是玩忽職守!

于是乎,你測或不測,甲醛就在那里,不增不減;你管或不管,加工企業(yè)就在那里,不逃不避;甲醛到了房里,消費者卻沒到監(jiān)管者的心里;賣方歡喜,買方流淚??杀氖牵髅饔兄鴻z測的技術,卻只做后續(xù)的鑒定;明明有著監(jiān)管的義務,卻成為了尋租收費的理由。

當一切都要等消費者吃虧上當之后,再行法律救濟,公權監(jiān)督的第一義務首先便遁于無形。這顯然不符合法治社會的治理標準,更平添監(jiān)管懶政的嫌疑。試問,當小孩真出現(xiàn)了白血病,消費者真患上了癌癥等致命疾病時,監(jiān)管人員于心何安?當消費者與廠家在法庭爭吵個你死我活的時候,監(jiān)管部門難道就樂做不明真相的“圍觀群眾”?顯然,這是不可理喻的,更是難以接受的!

依筆者之見,對此的應對和破解之道,或許還要從源頭上加強對監(jiān)管部門的監(jiān)督和追責力度。對于多次投訴而沒有履行監(jiān)管義務的廠家,應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嚴重的更應追究其刑事責任?!凹比罕娭?,解群眾之所憂”絕不應是一句空話!

5日,李克強作了任職總理后的第一份政府工作報告。這份報告是如何出爐的,李克強是怎么參與的?對此,新京報記者專訪了政府工作報告起草組成員、國務院研究室司長向東。向東告訴記者,總理自始至終參加起草,要求“做不到的不要寫”。(3月6日《新京報》)

李克強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絕非輕易出爐。從起草階段開始,總理全程參與報告撰寫,字斟句酌,實事求是,“做不到的不要寫”,鏗鏘有力、擲地有聲。這份政府工作報告一出爐,即贏得了社會各界的贊譽。

“做不到的不要寫”,這樣的高要求造就了報告的“含金量”。沒有水分、沒有雜質,他既講了實話又接了地氣,反應了群眾的心聲,回應了群眾的期盼。那么,我們又從李克強總理“做不到的不要寫”的要求中,讀到了什么呢?

首先,“做不到的不要寫”是種求真務實的作風。李克強總理對報告起草提出這樣的要求,絕非缺乏攻堅克難、迎難而上的勇氣,也不抱有“原地踏步”、畏首畏尾的心態(tài)。它顯示了總理突破創(chuàng)新、穩(wěn)扎穩(wěn)打的新觀念,求真務實的態(tài)度。他親自修訂整份報告,不論是工作總結,還是工作部署,報告中涉及的每一項措施,都經過了反復推敲。常言道,文風如作風。報告中字字珠璣,句句實事,了然民情,順應民意,展現(xiàn)了一步一個腳印的“克強范兒”。

其次,“做不到的不要寫”是總理擔當負責的氣魄的總結,凸顯了政府對群眾負責任的態(tài)度。政府工作報告是對過去一年工作的回顧,以及對當年政府工作的安排部署。它不需要華麗的辭藻,多余的修飾,它只要實實在在地反映成果,理性客觀地看待問題,科學合理地部署工作。因此,報告中事兒,就必然關乎經濟社會民生,關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這“做不到的不要寫”,就是要求各級政府部門杜絕驕傲自滿、浮夸自大的思想觀念,杜絕言而無信、有頭無尾的不良作風,避免給群眾開“空頭支票”,避免因此損害政府公信。正所謂,言必行,行必果。總理的要求就是政府把求真務求放到工作的首位,以“一定做得到”回應群眾的期盼。

最后,“做不到的不要寫”是對虛假空文的批判。長期以來,我們的工作報告多少存在華而不實、言不由衷、詞不達意等“假、大、空”的臭毛病。有些報告的撰寫人當起了“裁縫”,網絡上“淘”了“寶”,綜合外地經驗,換上本地名稱。有些報告,繁文縟節(jié)、長篇大論,講不到點子上,說不出實際事,生搬硬套,東拉西扯。

還有些報告敷衍應付,缺乏深入調查,做得到的事年年都做總結,沒做到的事年年都在計劃;寫進去的事實則沒有做完,列入計劃的事,實際上卻做不到。為此,總理的這句“做不到的不要寫”,就是對這類公文報告說的“不”。想人民群眾匯報問題,有話就長,無話則短。反復論證,百煉千錘,“脫水”、“瘦身”、“排毒”后,這樣的報告才值得老百姓關注,才配做政府工作的綱領和指南。

在人大代表、人藝院長張和平講述了人藝的一些發(fā)展和困境之后,王岐山接口:對不起啊,我插播啦。(3月6日《新京報》)

全國兩會上,文藝界人士談及自身領域發(fā)展之時,王岐山談到了最近大紅特紫的韓劇《來自星星的你》。和普通人追星有所不同的是,他通過“有一段沒一段看看韓劇”之后,得出了韓劇的優(yōu)勢所在,即傳統(tǒng)文化的升華。

從推薦閱讀托克維爾的《舊制度與大革命》,到多次提到美劇《紙牌屋》,這些文藝作品被大眾追捧。擁躉者眾的背后,是對國家領導人個人品味的推崇。王岐山提到《來自星星的你》,除了是讓文化界人士把韓劇當成“三省吾身”的鏡子之外,更是對于網絡宣傳的主動參與。

前段時間,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宣告成立的新聞惹人關注。而習近平親自擔任組長,李克強、劉云山任副組長的陣容。這不僅顯示出中央對于中國互聯(lián)網建設的重視,更讓篤信中網絡將來未來的世界中,充滿力量。頂層設計已然發(fā)出“要使網絡空間清朗起來”的號召,把網絡當成國家戰(zhàn)略行動來對待。那么,工欲善其事,自然必先利器。懂網、用網,已是中國領導人與各級政府官員的必修課程。

王岐山站在反腐風暴的中心地帶,他對于網絡衍生出的“反腐運動”必然心中有數(shù)。網絡上龍蛇混雜,良莠不齊。只有多接觸網絡,練就一雙慧眼,才能從海量的冗雜中,分揀出有質量的信息。許多官員對于網上的人聲喧嘩感到不安。雖然,他們知道網絡是傾聽民意的新形式,但很多人迫于強大的輿論壓力,還是選擇了“諱疾忌醫(yī)”。

其實,我們大可不必在這個時代追求“大隱隱于市”。居廟堂之高者,自然有義務俯瞰江湖之遠。去年,中紀委網站的開通,加大了政府與網民的互動,使其成為反腐的利器。網絡世界的多元表達,不僅有民生的訴求,有對反腐的揭露,也還有著對娛樂的需求,對文化的享受。作為官員們,完全可以抽出時間,參與網絡空間“走基層”?;蛟S他們得到的,將遠不止是《來自星星的你》。

全國政協(xié)委員李海濱認為:《水滸》這樣的電視劇應該禁播,戰(zhàn)爭題材的電視劇要有所控制,這些都和暴力相關?!端疂G》是舊時代的名著,與我們時代不適應。(3月6日,人民網)

李委員對《水滸》有偏見,主要基于兩個原因。一是該篇名著與時代的發(fā)展并不適應。二是劇情中充斥大量暴力因素,不利于培育和鞏固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且不說這些理由能否成立。單就李委員的思路而言,就令公眾如墜霧中。作為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滸》,為何就如此地不受待見?

誠然,《水滸》的寫作背景與現(xiàn)代社會相距甚遠,內中含暴力因素也無可否認。但是,這都不能成為禁播《水滸》的理由。它是我國歷史文化中的一塊瑰寶,不管在故事情節(jié)的構思方面,還是在文字表述的生動性上,都稱得上是部不可多得的歷史佳作。時代的綿延,恰恰增添了著作的魅力。《史記》、《資治通鑒》等鴻篇巨著,不也是愈久彌香,為時代所崇尚嗎?況且,所謂的“暴力”是建立在伸張正義、鋤奸懲惡的價值認知之上的,與公眾的審美價值觀相契合,有什么值得大驚小怪的呢?

如此看來,看《水滸》并沒有什么壞處,也不會對和諧有序的社會環(huán)境產生消極影響。相反,《水滸》的魅力還展現(xiàn)在其他地方,比如,弘揚了人性的真善美?!拔渌勺泶蚴Y門神”、“魯智深拳打鎮(zhèn)關西”等情節(jié),著實讓觀眾從心底里迸發(fā)出浩然正氣。這些情節(jié)讓我們對人性的善與惡,有了更深的了解,對于萌發(fā)內心的正義感,起到了積極作用。再比如,通過故事的敘述,我們可以更客觀更全面地認識歷史、感受歷史,提高我們的思辨能力與批判能力。

說到底,《水滸》并沒有李委員所想得那么“十惡不赦”。相反,它能帶給我們更多的啟迪和思考,激發(fā)我們內心的正義感和使命感,讓我們以現(xiàn)代人的眼光,審視歷史的滄桑和厚重。所以,還是不要將部分人對《水滸》的憂慮,變成“狼來了”的笑劇吧。換個角度重新定義老作品,或許,我們會看到別具一格的美麗風景。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兩會”期間公開表示:高考改革在內容上將會減少全國統(tǒng)一高考科目;將來會不分文理科;外語考試將利用社會化考試,考試方式發(fā)生變化;招生將基于全國統(tǒng)一高考成績和3年學業(yè)水平成績綜合加以錄取,具體方案還在論證過程中。

眾所周知,每個人的天賦、愛好和實際學力都是有顯著差異的。有的人天生就對文科更感興趣,有的人則天生就對理科更有興趣。在現(xiàn)行的高考體制下,高中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天賦、興趣、愛好和實際學力,自主選擇將來是參加高考文科類,還是理科類。文科和理科考生所要應考的高考科目區(qū)別很大。雖然唯有數(shù)學是共同都必考的,但難度卻大為不同。

直言不諱地說,高考不分文理科,許多人感覺相當不靠譜。除了人的天賦、興趣、愛好和實際學力有顯著差異,以及嚴重增加考生門門必學的學習負擔,即便單單從考試的技術操作角度來看,一個無可避免的重要原因是,不分文理科的話,數(shù)學應該如何考?畢竟,文科生的數(shù)學能力無法與理科生的相提并論。假若未來高考真的不分文理科,那么究竟應該給考生出什么樣的數(shù)學試卷?如果按照對理科生的數(shù)學要求出卷,那么文科生肯定絕大多數(shù)被“秒殺”。但若是按照文科的數(shù)學要求出卷,那么顯然無法區(qū)分出理科生的水平,導致人人高分。

目前教育部尚未公布其詳細的高考改革總體方案,因此我們無法確切地知道這一所謂的高考不分文理科究竟是什么樣。但一般猜測是所有學生都考語文、數(shù)學、外語和大綜合(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然而,如果高考真的不分文理科,那么對于數(shù)學和大綜合這兩大科目而言將是非常棘手的。語文是母語,能夠不分文理科,外語也可以如此。但若數(shù)學不分文理科且所有考生都要考統(tǒng)一的大綜合的話。退一步來說,即便數(shù)學和大綜合就是統(tǒng)一的卷子,高??梢园凑兆约何睦砜频膶I(yè)對于考生數(shù)學和大綜合成績的要求來自行畫線,那也是很難想象的,因為試卷本身區(qū)分度小,無法準確辨別出考生的真實水平究竟如何。

進一步來說,由于人的文理科能力總體而言顯著不同,因此不偏科的全面發(fā)展也只是根本無法實現(xiàn)的理論上的理想主義。一些人天生就對理科或文科的東西既沒有興趣,又沒有能力,即便有較好的后天教育也無法改變或者很好地改變。也就是說,我們客觀上必須得承認人的確存在著文理傾向與能力的事實差異。因此,就人才培養(yǎng)而言,不分文理科,考生難以學有所長——既然有的人天生就是理科或文科的料,那么教育就要順其自然,而不能人為違背。比如,不能讓愛因斯坦去寫《資本論》,而讓馬克思去研究相對論。既然每個人的傾向與能力大不一樣,高考不分文理科,整齊劃一,必然在支撐教育和考試的心理學和教育學上都根本站不住腳。

總而言之,高考分文理科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客觀需要。高考不分文理科顯然違背了自然法則、心理學的規(guī)律和教育學的原理,肯定不利于人才的培養(yǎng)、發(fā)展與甄選。高考是要大刀闊斧地改革,但卻要理性、科學、符合人的實際和客觀國情,而不能隨意而為,更不能拿考生當小白鼠,讓他們成為改革的犧牲品。江蘇省2002年和遼寧省2003~2005年就執(zhí)行過高考不分文理科,但結果卻害了許多人。有了江蘇和遼寧的經驗教訓,教育部再推出不分文理科的全國高考改革方案,顯然必須要三思而后行了。

胡樂樂(山東教師)

全國政協(xié)委員張杰庭談到高??蒲薪涃M時說,“我跟國內一所著名大學有合作,他們買一個六千萬的設備,放了五年都沒動,沒拆過包。”(據《新文化報》)

目前的管理方式,從表面上看很不錯,嚴格執(zhí)行預算,不至于科研人員亂花錢,可在實踐中,卻造成更嚴重的浪費和亂花錢。

如果把經費使用自主權給科研人員,怎么管理?其實,這根本就不是問題,管理的辦法很簡單,就是要求所有科研經費開支全部公開透明。在國外,科研項目給研究人員比較大的自主空間,卻沒有出現(xiàn)嚴重的科研腐敗,原因就在于所有科研經費開支完全透明,每一項開支的細目都可查。

透明帶來高效,也是防止科研腐敗的良藥,有關方面為何不采用呢?

□熊丙奇(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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