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職制”撬開公務員“下”的通道
www.strategicstaff.net?2013-03-21 16:42?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廣東佛山首次出臺區(qū)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落實科學發(fā)展觀量化考評措施,首次明確“降職制”,此舉在廣東省內乃至全國都鮮見。該市將群眾滿意度評價納入考核項目,明確規(guī)定,被評為不稱職或連續(xù)兩年被確定為基本稱職等次的,應當進行組織調整或降職安排。(3月20日《南方日報》) 正如一些分析人士指出的,佛山在干部考評中明確降職安排實屬罕見,這是探索公務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突破。雖然在國家《公務員法》中有對公務員降職的調整安排,但長期以來真正實行的卻是少之又少。國家公務員管理局數據顯示,目前公務員年均辭退率只有0.05%,而適用降職的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公務員只能“上”不能“下”的弊端顯而易見,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在大多數行業(yè)面臨巨大的競爭壓力時,公務員卻能四平八穩(wěn)地安享太平。有專家指出,與其他社會職業(yè)相比,公務員行業(yè)是一個嚴重缺乏流動性和新陳代謝程度十分不足的職業(yè)生態(tài),很容易造成機構膨脹、缺乏活力、效率低下、創(chuàng)新不足,以至“優(yōu)不勝劣不汰”。這次佛山市將降職運用常態(tài)化,無疑撬開了一條公務員“下”的通道,這種體制內的自我修復尤其值得推崇。 不能正確用好降職手段,首先是思想上存在模糊甚至是錯誤的觀念。過去,人們常常把對公務員降職看作是一種處分,都以“下”為異類,下調職務者也視之為“恥”,往往就此心灰意冷、一蹶不振。但從國家《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來看,降職的原因主要是不勝任現(xiàn)職或不稱職,僅僅是一種變更職務關系的任用形式。目的是為了合理地使用公務員,為行政機關的各個職位選擇配備適宜的人才。公務員降職使用后,對其今后的職務晉升、工資級別的調整獎勵等方面均不受影響。也就是說,公務員的“上”與“下”本身是一種正常的調整。所以,不從思想觀念上徹底扭轉過來,公務員系統(tǒng)就自我關閉了“下”的通道。 公務員之所以難“下”,或者說“下”不能成為一種常態(tài),更為重要的原因在于,往往是沒有從整個制度體系上去通盤考慮,忽視了機制的整體功能,沒能形成有效的運行機制,很難令被要求“下”的公務員信服。因此,打通公務員“下”的通道,不僅要有佛山這種“群眾滿意度”的硬性標準,更要有配套完善的體制機制。比如,近些年來,各地推出的領導干部競爭上崗、試行公務員聘任制、定期組織任職考核等舉措,都為公務員合理合法“下”創(chuàng)造了條件。筆者認為,在不少公務員認為“下”是“恥”的當下,不能簡單地一“下”了之,還應當讓他們知恥而后勇,搭建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平臺,讓他們能夠由“下”再向“上”,促進公務員“上”與“下”成為一種正常現(xiàn)象。 流水不腐,戶樞不蠹。我們期待更多的地方能夠打通一條條公務員“下”的通道,通過自身循環(huán)來保持公務員隊伍鮮活的生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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