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花甲的區(qū)伯怎么也沒想到,只因一句“公車私用何時休”,會遭來警察的粗口相向;更沒想到的是,氣憤難平的他向有關部門投訴后,會在不到5分鐘的時間內得到回復和解決。昨日,當廣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親自登門向區(qū)伯道歉并表示已經(jīng)責令當事警察書面檢討時,區(qū)伯感慨廣州市公安局在處理此事上不僅態(tài)度誠懇,且動作迅速到位,“真正重視民意?!保?月10日《信息時報》)
廣州海珠區(qū)退休人員區(qū)伯是一名愛管“閑事”的老者。4月8日下午,他去市場買菜路經(jīng)過公安宿舍時,看見從一輛懸掛粵O牌照的車上下來一對父女,女孩穿著校服,區(qū)伯便說了句“公車私用何時休”,對方卻對著區(qū)伯大聲咆哮大爆粗口。心情難以平靜的區(qū)伯撥通廣州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投訴熱線,隨后廣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也打來電話口頭道歉,同時還表示將帶當事警察上門道歉。
因批評“公車私用”引起事件的一波三折,先是招致被批評者的“瞪眼”和“粗口”,隨即便是氣憤難平的投訴,5分鐘之內就得到了廣州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的三次“道歉”。廣州市公安局尊重民意、知錯就改的誠意值得肯定。區(qū)伯以兩個“想不到”表達心情,然而,縱觀事件始末,人們不由得會產(chǎn)生第三個“想不到”,那就是想不到“公車私用”竟如此難以根治。
應該說,公眾對“公車私用”的詬病由來已久,如果以1994年作為公車改革的起點,至今已是公車改革啟動的第17個年頭。各地相繼采取了諸如為公務用車“貼標”、制定公車消費“限額”、向公車私用“收費”、為公車安裝GPS“監(jiān)控”等招數(shù),但與時間、措施相對應的卻是收效甚微的現(xiàn)狀。區(qū)伯批“公車私用”遭惡罵更讓人們感受到了治理“公車私用”頑疾的長期性和艱巨性。
首先,治理“公車私用”缺少使用者的自我革命。眾所周知,擁有公務用車的都是各級領導機關,能夠公車私用的都是領導和領導身邊的人,其他人想用公車恐怕沒那么方便。長期以來,公車私用已成為公車管理中普遍存在的潛規(guī)則,個人方便、公款買單也已成為公車擁有者的日常習慣。治理“公車私用”無疑是動了使用者的奶酪,遭致當事人的抵觸和反感當在情理之中。以此事為例,區(qū)伯的“公車私用何時休”頂多只是表達了公眾心理的感慨與無奈,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監(jiān)督”,即使這樣仍觸動了當事警察的敏感神經(jīng),不惜以“瞪眼”和“粗口”回敬。因此,沒有公車使用者從心底的自覺“革命”,“公車私用”的根治便無從談起。正如經(jīng)濟學家吳敬璉所言:“改革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而自我革命往往是最難的,尤其是對于那些在舊體制中有著這樣那樣的既得利益的人而言?!?/p>
其次,治理“公車私用”缺乏鐵腕重拳的真抓實干。去年“兩會”期間,溫家寶總理在接受某媒體采訪時曾經(jīng)表示,對于公車私用問題,“應該管得住,必須管得住”。并強調:“最根本的是兩條:第一條就是公開透明,就要讓任何一項行政性支出都進入預算,而且公開讓群眾知道,接受群眾監(jiān)督;第二條就是民主監(jiān)督?!泵绹?guī)定,聯(lián)邦雇員駕駛公車違章罰款的要由個人承擔,未經(jīng)授權不得駕駛公車上下班,嚴禁公車私用,私自使用公務車者將受到相應懲罰,包括臨時或永久取消其使用公務車的權利、扣除工資甚至開除公職。就此事而言,廣州市公安局的三次道歉,不能只是為部屬的“粗口”檢討,還應當是對“公車私用”治理不力的反省。這才是真正務實的“舉一反三”。
其三,治理“公車私用”缺失公眾愛管“閑事”監(jiān)督熱情?!肮囁接谩敝员环Q為頑疾,社會監(jiān)督氛圍的缺失也是重要誘因??梢哉f,人們對接送孩子上學之類的公車私用早已見怪不怪。盡管百姓普遍對公車私用頗為厭惡,但象區(qū)伯這樣的“投訴”卻相對較少。區(qū)伯批“公車私用”遭惡罵不應成為公眾監(jiān)督的顧慮,而應當是人們敢怒敢言的榜樣,廣州市公安局的積極回應更應該成為治理公車私用的動力。只要人人參與、敢于監(jiān)督,根治公車私用的日子并不遙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