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有時制度執(zhí)行不夠有力,制度權威性時常受到影響。有的制度相互銜接不好,容易造成執(zhí)行錯位。如選任制與委任制二者關系,由于缺少科學的制度安排,實際工作中經常是以選任制為名行委任制之實,最終傷及的就是選任制的權威性,讓人們失去對選任制的信任。有的制度規(guī)定沒有明確的執(zhí)行主體和責任要求,尤其是沒有具體的責任人,缺少剛性約束,制度執(zhí)行與否,效果如何,既沒有考核激勵,也沒有責任追究,結果制度形同虛設,有時甚至會淪為少數人擅權謀利的工具。
制度經濟學研究表明,完整有效的制度應由三部分組成,即非正式約束、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非正式約束包括價值觀念、倫理規(guī)范、風俗習慣、意識形態(tài)等因素。正式約束即制度本身,是指人們創(chuàng)造的一系列科學的政策法規(guī)。實施機制就是要有強制力量保證制度能夠有效落實。因此,防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走入“制度陷阱”,必須從以下幾方面下功夫。
1.大力加強制度文化建設。一方面要尊重制度。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既要受制度約束,也要受制度保護。實踐證明,干部人事工作只有走靠制度識人、選人的道路,才最能服人、得人。要改變目前有些地方在選人用人中事實存在的“人治”狀況,走真正信仰制度、尊重制度、依靠制度選人用人之路。另一方面要大力宣傳制度。主動揭開干部人事工作的“神秘面紗”,讓廣大干部群眾全面準確了解制度,引導他們正確運用制度,主動接受他們的監(jiān)督,不斷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水平。
2.在核心制度建設上求突破。一是實行黨政干部分類管理。分類是實現科學管理的前提和基礎。中央黨校教授高新民研究指出,中國黨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過程就是選任制與委任制兩種制度體系磨合的過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須首先從厘清這兩方面制度開始。這是推進干部人事改革核心制度建設的組織基礎。二是規(guī)范干部使用初始提名。這是推進干部人事工作核心制度建設釣關鍵。干部使用初始提名,本質是一個授權和明責的過程,就是要通過建立公開、科學、規(guī)范的授權和明責機制,讓每個人清楚地知道自己應該承擔的責任以及盡責、不盡責會帶來的結果。應以公推公選縣、鄉(xiāng)兩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為重點,爭取5—10年在改進選任制干部初始提名上有大的突破。三是改進干部考核管理。對選任制干部考核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任期制,突出任期目標考核,評價主體應是授權人,要加大以民主推薦、民主評議、民意調查等方式考核力度。對委任制和聘任制干部的考核,要著手建立一套完整科學規(guī)范的崗位職責體系,突出對干部履行崗位職責和年度工作業(yè)績考核。目前僅靠干部處室同志和臨時抽調人員集中考核大量干部,質量是很難保證的。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考核機制,整合用好各類資源,提高干部考核效益。
3.構建強有力的落實機制。制度的生命力和威力在于落實。應成立中央一級改革領導機構,負責統籌協調、組織實施全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建立明確的改革責任體系,各級黨委、各個部門的黨委(黨組)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領導機關,其主要負責同志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第一責任人。組織人事部門肩負著推進改革的具體實施工作,其主要負責同志應為直接責任人。建立考核督查制度。上一級改革領導機構要對下一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進行定期督查考核評議,結果要作為分管此項工作領導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以不斷增強制度的強制性、權威性、有效性。
原文發(fā)表于《黨的生活》(南京)(作者為中共江蘇省淮安市委組織部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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